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、各部门:
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、四川省教育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》(川教工委函〔2022〕158号),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,促进依法行政,强化内部管理,规范财经秩序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推进党风廉政建设,保障学校事业科学发展、健康发展,结合学校实际,经党委会研究,决定成立学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。
组长:学校党委书记、院长
副组长:学校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和副院长
成员:党政办公室、纪委办公室(监察室)、审计处、人事处、计划财务处、资产管理处部门主要负责人。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学校审计处,办公室主任由审计处主要负责人兼任。
领导小组工作职责:
1.健全党领导审计相关工作的体制机制和完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制度。
2.审议年度审计工作报告。
3.研究制定内部审计改革方案、重大政策和发展战略。
4.审议决策内部审计重大事项。
5.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。
6.支持保障审计处依法独立履职。
中共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2022年9月22日